山西思享品牌设计有限公司:商标特征
1.商标是由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。
2.商标具有独占性。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,品牌标志设计,便于消费者识别。所以,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**权、受到法律的保护,未经商标权所有人 的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,标志设计,否则,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**权,网站标志设计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,企业标志设计,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,因而不给注册。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,如西方国家认为“13”是个不幸、凶险的数字,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。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,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**成为**为条件。所以,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,较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。